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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学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
日期:2018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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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
组织学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

 

为规范部门工作人员行为,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职能力,2018 1123日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集中组织全体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

质评办副主任李彤对《规定》进行了解读。《规定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监察部于2012822日颁布,于201291日起施行。 《规定》共七章48条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具体种类及使用情况等作了明确界定,弥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的空白。

此次学习重点围绕《规定》中处分的种类和适用、重点条规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,进而做到学法用法、学以致用。通过学习,李彤副主任希望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领会和把握《规定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,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,明白了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依法履行职责行为。在以后的工作中,严以律己,服务他人,处理好可为与不可为、权力与清廉、本职工作与家庭幸福三种关系,做一名合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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